Aug
24
2005
怪癖
被OkOel 點中了。哈,本來想我這個blogger應該沒有人理我的,那就可以不用寫這遊戲了,哈哈哈。遊戲介紹如下:
遊戲規則(From Anais Blog): 在一些英文網站看到這種有趣的Blog Tag遊戲,規則很簡單,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,在自己的blog上寫下答案,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,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,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「哈哈!你被貼了。」(哈哈是我自己加的)。這五個被tag到的人,在自己的blog注明(並附上連結)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(這時候「引用」功能就很好用),然後寫下答案,再去貼另外五個人。如此繼續下去。
這是我想到關於自己的,其實可能一點兒也不怪,哈哈哈:
- 走路,不知何時開始我的走路速度會這樣快,又不是趕時間,但又想快點去到目的地。到現在為止,除非我真的很累,否則我的步速會給我身邊的同學快得多。這可能是成功感吧,我跑步的速度在整班來說是中等,有些在跑道上不能勝過的人,換一換遊戲規則就可以勝過了,哈哈哈!
- 喜歡一人出去行,行的地方多以市區為多。自己一個人在市區中走,有地圖在手,應該不會迷路了。其實我認為一個人行,甚麼都可以自己安排,有時候一些跟隨者會很煩的呢,走走停停看看不關我事的貨品,或是我不喜歡的地方,這樣就浪費了很多時間了。自己在一個社區上的縱橫交措的大街小街上任意的發掘有趣事,好像沒有人理會的感覺是多麼的好。
- 想去街,但想了很久,都是留在家好。其實這些時候家中沒有人的呢,只有我一個在家。又是同一原因,我喜歡在家中如何玩、如何大聲唱歌、如何睡覺……都達入一個好像沒有人理的地步,自由度很大的呢!
- 就算是大熱天,也不喜歡穿短褲子出街,就算不是太短的也不會選擇。長褲子給大家的感覺比較好,比較有禮貌呢。加上我的腳毛比較多而密……穿長褲子可以任意到郊野地方、到任何地方也很適合呢,不怕給蚊兒咬。
- 出去吃飯不會叫些要花很多心機吃的肉類,去camp也是,不會拿那些花很多心機吃的肉類吃呢。一旦我失手就浪費了很多東西了,這樣吃法,我的吃相就會很差了(我較喜歡用手抓住有骨和大型的肉類,在別人面前這樣做不太好的呢,乾脆不要叫肉類來吃吧),而且這樣吃一塊子,就浪費了不少時間了,倒不如叫一盒麵,粉,或者揚州炒飯來吃算吧。哈哈哈。
太開心了,我寫完了!哈。
到我把我這遊戲給人了,有些我不會留言,有些不是Blog系統也算了吧,照邀請他們來寫他們的怪癖!
我邀請的人,我不知他們會否寫,但算吧,由他們自己決定吧。(當然寫的話大家會很開心看到的!)
小奧
藏星閣
Jackie
Ben
Esther Hong
有些人個diary死掉了,但不緊要,照去
吳希彤
http://www.littleoslo.com/cnt/home/?p=385
連鎖止步 原諒我沒有怪癖
[emot]sweat[/emot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