短談傳媒

很久沒有在這兒寫東西了。

其實,現今傳媒的風氣,不是一個人在台上,大聲喊:「向不良傳媒說不」就能夠改變得到。當然,一個媒體自我有一種責任,或是一個完善的機制,去報導一些真實、對社會有益的事,而有問題的報導,就應該會不獲報導。

我認為,現今狗仔隊、偷拍的事件等,有關傳媒沒有行使對社會責任(報導真實、對社會有益的事),是一件錯事,有關媒體亦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,例如是法律上的制裁等。但進一步的是,這種報導方法,例如狗仔隊的猖獗出現、偷拍活動的猖獗等,我們每一個香港人,都有我們的責任。

試想想,你是否八卦雜誌的常駐讀者?
你常在的地方,例如辦公室,有沒有八卦雜誌的出現?
……

很多人,口口聲聲都會說要罷買,要這一種的問題不要再出現,但其實,日常生活中,則常常接觸這一些的八卦雜誌。現今互聯網技術普及,很多人家中或是辦公室中,甚至是政府,也有在社區中心、圖書館內,提供上網的機會,在這一個連接全球的網絡中,得到有用資訊這件事,簡直是易如反掌,傳媒不只是八卦雜誌,還有報紙、電視等等,這些地方也能夠讓你得到新聞資訊等,有時,甚至可以說是有過多的資訊來讓你看,單是一個互聯網,也可以讓你看得夠。看來,雜誌都只是其中一種媒體,而在雜誌上出現的資訊,也有可能在其他媒體上找到,雜誌就不是一種必需了。

人一向都有好奇心,就是媒體掌握著這一種人的八卦心理,才會有機會握著這麼多的讀者。就好像一件貨物,有需求時,生產商才會生產出來,而絕不會做虧損的生意,沒有需求時,這一種的貨品就會自自然然的消失。就是絕不會做虧損的生意,他們面對這一種的市場競爭,總要報導出一些誇張失實的報導,來得到大量的讀者,從而不會虧損,更加形成了一種慣性,吸引他們每一期都收看,都買下一本。第二,要令人完全沒有好奇八卦的心態,是一件沒有可能的事,但可以說的是,我們未免是太八卦,太鍾於看娛樂圈內的事,試想想,一個明星與另外一個人有愛情關係,那對你自己有沒有切身的關係?難道他在演唱會中受傷,就等於你沒有了一塊肉麼?你是在欣賞他的歌聲、演技,還是喜歡看他的私生活?他稱得上是你的偶像,就是說你是喜歡他的,那為何連私生活等屬於損害他的報導這麼有興趣?損害他的形象,就是在破壞他吧,難道你會破壞一件你很心愛的事麼?但,你卻很喜歡看這一些的報導。看來,我們無限的八卦心態,無限的好奇心(也可以說是日益擴大的),是令社會上慢慢形成這一種追求無聊、八卦、大拋個人私隱的報導風氣,才會令這麼多無聊八卦的雜誌出現和每一期銷量這麼好吧!

加上,一個演藝明星,都要確保他有一定的知名度,傳媒就是這樣(以八卦雜誌最為嚴重),只會報導一些負面的新聞,並且大造文章,來有一個震撼力,不單一個明星的知名度可以提昇,雜誌銷量也可以穩定下來。試看看,一個明星出席公益活動的同時,記者總會問一些無關活動的事,而他們會照答可也,這就令一單娛樂新聞中借「XXX出席公益活動」為名,內中報導其他資訊,例如衣裝配答等。

可見,娛樂圈的風氣,就不僅是雜誌社所造成,而是社會上不同人所形成。單是罷買一本雜誌是改變不到,更重要的是改變不同人的心態,別以八卦雜誌為生命中的最重要部份,為必讀的資訊。

(多言了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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